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想离婚,对方起诉,这份协议还有效吗?刘某(男)和关某(女)决定离婚,刘某提出要求,想让自己同意离婚,必须把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过户给自己。关某同意后,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双方还签订了离婚协议。
但是之后刘某反悔了,不愿意离婚。那么,两人所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关某拿着这份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会,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关某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但是法院不会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处理这起案件。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第69条的规定,双方达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处理协议,如果双方没有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只要有一方反悔,法院都应当视为该协议没有生效。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认可的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写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第二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才需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去签订离婚协议的。
在本案当中,虽然双方已经把房屋过户给刘某,但是由于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所以房屋依然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