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青岛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并于6月12号实施。昨天,相关普法活动在五四广场地铁站开展,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记者王乾报道:
【正文】
(现场:比如像这种酒精喷雾、防晒喷雾因为酒精含量超标,加上危险标识,地铁是禁止携带的……)
上午10点,在五四广场地铁站的C出口处,来自市公安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人员,正在对来往的市民进行普法,对于市民提出来的问题,执法人员根据《目录》里的细则详细解答:
【同期声】
(这个有规定是多少毫升?这里写着嘛,酒精含量大于70%或者是标志不清晰的,是不让携带的。)
青岛地铁运营公司五四广场站工作人员 李钊:除了禁止携带的物品之外,还有一部分是限制携带的物品,像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到的刀具、器具,还有像指甲油、发胶、防晒喷雾这类的(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提醒乘客根据《目录》,违禁物品不要带进站。
【正文】
目前,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的目录贴于各大地铁站醒目的位置。警方提示,乘客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拒绝配合依法进行安全检查、违反规定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拒绝其进站、乘车。对经劝阻无效、强行进站或者滞留现场扰乱秩序的人员,轨道交通经营单位需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期声】
青岛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级高级警长 吴肇筠:近日发布的《青岛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将于6月12日正式实施,该目录的实施,既为地铁的安检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