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进一步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由900元/人/月提高至1400元/人/月。
通知表示,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提取限额提高后,双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2800元,增幅超50%,缴存人通过手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即可办理,无需提交资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该举措将进一步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房难、租房贵等问题,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更普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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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炜伦通讯员 吴昊
来源: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