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
适用行业
普适
疑难回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 2019 年第 99 号)第六条规定:“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应按以下规定处
理: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
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因此,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可以在个人所
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99 号
六、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
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百分之百),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
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
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三)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
算清缴时扣除。
(四)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
法规全文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4214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