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很复杂,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统一的答案,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网友咨询:
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4、结婚前买的房子,若夫妻双方婚后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析:
不少房子是婚前签合同,结婚几年后才办下房产证。那么判断房产购买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是以签订买卖合同时候为准,还是以支付完首付款为准,还是以办下房产证为准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上面的规定,如果在婚前签合同且支付完首付,办下贷款的,婚前这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实务中,这是需要一方举证证明的。如果举证不了,由于房产证在婚后取得,不动产本身就是以登记为准,那么法院按照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法律上也是可以说得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黄蓉律师简介
黄蓉 鼎麒律所主任 创始合伙人,黄蓉鼎麒律所主任 创始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昆明市官渡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建云南省委法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昆明市律师协会理事,昆明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财富保障与传承管理师,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私人银行财富法律顾问,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黄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始终坚持“法律服务专业化”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期间处理了大量涉及婚姻家庭、亲子关系、财富保障与传承等领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