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5日电(实习记者 杨晓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介绍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在发布会上,针对GDP平减指数被指较低的问题,盛来运回应这是因核算方法不同造成的理解差异。
盛来运称GDP平减指数偏低,高估了GDP增长的数据的情况并不存在,之所以有分析人士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对核算方法理解不到位造成的。
他对此作出了解释:GDP的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支出法与生产法法。
西方的很多国家核算GDP的时候采用的是支出法,从支出的角度将GDP分成三大部分——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净出口。分别用不同的价格指数来对这三部分进行扣减,其中进出口基本上是采用进口和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来进行扣减。所以,这些价格指数对平减指数的影响,对核算方法的影响很容易观察到。
我国采用的GDP核算方法是用生产法来计算,把GDP从产业的角度,分成一产、二产、三产的增加值,二产可以分为工业和建筑业的增加值,三产可以分为金融、交通和其他服务业等的增加值,分别算它们的增加值然后进行加总。在物价扣除的时候,从最终产品和中间投入这个角度分别用不同的指数扣除。比如在计算工业总产出的时候,可以用工业出厂价格指数来扣,工业中间投入品的时候可以用购进产品的价格指数来扣。进口的商品有的被作为中间投入品,有的被作为消费品,所以在扣除的时候,都实际上隐含在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固定产品价格指数之中已经进行了扣除。
因而,盛来运强调,我们不能按支出法的一种价格扣除的逻辑来套用、判断生产法扣除的逻辑。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低估平减指数是因为我们对进口商品的价格没有扣到位,因为进口商品的价格今年以来是大幅度下滑的。实际上我们用生产法核算的时候已经扣了,分别通过用来反映中间投入和最终产出的工业出厂价格、购进价格,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一系列价格指数进行相关的扣除。所以,认为平减指数较低,是因为对中国核算的方法流程理解不是很到位,误用了支出法的一个逻辑。
【名词解释】
GDP平减指数:平均物价指数(GDP deflator,又译GDP平减指数、国内生产总值平均物价指数,或implicit price deflator for GDP),是名义GDP与实际GDP的比率,表达了货币供给量与货币需求的比例关系。计算方式为,名义GDP/实际GDP*100%。
名义GDP:也称货币GDP,是用生产物品和劳务的当年价格计算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名义GDP的变动可以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实际产量的变动,另一种是价格的变动。也就是说,名义GDP的变动既反映了实际产量变动的情况,又反映了价格变动的情况。
实际GDP:是用从前某一年作为基期的价格计算出来的当年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它衡量在两个不同时期经济中的产品产量的变化,以不同的价格或不变金额来计算两个时期所产生的所有产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