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一级至三级才有全额的护理费,四级有部分的护理费,五级及其他都是可以生活自理的,没有护理费。如果因为工作受伤的员工已经通过相关的部门鉴定伤情,确定了伤残等级并且需要生活护理的,则会从工伤保险里每个月给他支付一些必须的护理费用。
支付的护理费用根据受伤员工的生活自理能力来支付,包括三个等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大部分生活自理能力,没有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应上述的三个等级,对其支付的护理费为上一年该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三十。我国工伤等级的相关规定对生活自理的范围做出了说明,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吃饭进食,不能自己吃饭,需要其他人帮助才能够进食;
二、翻转身体,在没有别人帮助下无法调整自己身体状态和姿势;
三、无法自行解决大小便。
四、不能够自己穿衣服和洗漱;
五、没有行动能力,需要其他人帮助才能行动。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是指上述五项全部满足,满足三项或者四项的属于丧失大部分的生活自理能力,满足一两项属于存在部分自理障碍,需要部分护理。
职工工伤的等级评定有十级,一级的标准是身体器官完全损坏且不可修复,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级至四级的标准是身体器官严重损坏,需要依赖特殊的医疗设备或手段,生活自理能力分别是少部分能自理,大部分能自理和完全能自理;五级至七级,器官部分损坏,分别有严重,中等和轻度的并发症,生活能自理;八级至十级,器官形态异常,但功能正常,不需要借助医疗设备和手段,生活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