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约654000件,2021年在市场调控政策和疫情的大背景下,虽然交易量萎缩,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仍旧约344000件,其中包括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商品房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基础,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标准,是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认定依据,也是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核心依据。
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三大合同,包括商品房预约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商品房现房买卖(销售)合同,通常它们分别涉及在商品房买卖的不同阶段,那么它们在合同性质、合同效力认定、法律后果、违约赔偿范围、法律规定与实务差异等等方面有什么不同? 如何区分界定商品房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以及区分的意义是什么? 三大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以及期房与现房的实务风险有哪些?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全利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房地产领域相关的法律业务。夏律师将以梳理三大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为基础,重点结合法律实务,从实务热点与难点角度出发,从典型案例中归纳总结司法实务观点,带来系统而深入的讲解。
课程大纲
一、预约合同性质认定与法律风险
二、预售合同实务判断与法律后果
三、现房买卖合同前提条件与疑难解析
分享嘉宾
夏全利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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