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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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第1张

1.烟台的住房公积金有哪个公司可帮忙提取

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
一、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已婚职工购房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购房可同时提取本人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同时提取上述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职工子女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一)购买商品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提取。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三)购买房改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烟台市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或山东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五)购买单位自建住房的
1.提取资料:单位提供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购房人花名册进行备案;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全款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全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如果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和其他共有权人可以申请提取。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提取其他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共有权证明,共有权人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为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中载明。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可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二)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再次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
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无法出具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借款合同。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三、本规程所列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



2.烟台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一、烟台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30万。

一手房最高申请年限为3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二手房最高申请年限为2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二、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根据还贷能力、房价和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倍数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⑴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⑵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⑶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40万。

⑷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三、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3.烟台公积金可以在青岛用吗?

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人在青岛买房都可以用公积金了,是否意味着青岛的房价不断升高,另外四市要降了?


根据媒体爆料,近日青岛出台《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出烟台威海日照潍坊等胶东四市居民在青岛购房可享受公积金二次贷款,这一政策对青岛楼市无疑是一大利好!


由于政策、经济等优势,近几年青岛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山东省内特别是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的大量人口流入青岛,对青岛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2020年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的提出和加快,其他四市的经济、人口加速流向青岛!


这次青岛出台胶东经济圈城市购房优惠政策,必然促使部分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人群到青岛买房置业,繁荣青岛房地产市场,而另外四市的房地产市场也会由于竞争力不强等原因,有面临下滑的可能性。


从整体上看,对于很多准备到青岛买房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是一个互利共赢的目标,单靠一方面聚力显然是不行的,如果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共同出台购房优惠政策是否更好呢?期待胶东五市的发展更融合更互惠!



4.烟台的公积金不知怎么才可以提取啊

符合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烟台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6.烟台提取公积金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



7.烟台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领取住房公积金有2种方式:
1、一次性领取。就是没有房贷,一次全额付款。这样子可以凭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目前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包括自己缴纳的和单位缴纳的),时间是每年的6-8月份。去年是6月领的,前年8月。
2、每年领取一次,有房贷的,凭借贷款合同以及带有银行盖章的还款计划书领取。
领取方式,莱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可以领取时通知到单位,单位应该可以通知你。

这个跟户口性质没关系。有其他疑问可以追加问题。



8.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

你先确定自己的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是可以提取(条件:户口本\身份证\提取单\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交给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须是单位的专人,特殊情况除外,需单位证明方可\提取后会在1-2个周你将金额打到你们公司的帐户上,然后由公司转发给你)如果不是农业户口是提不出来,除非你有商业贷款(房子).再就是你离职的时候单位会将你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将来你可以将其转移到你新的单位.



9.烟台的公积金几月份可以提取

正常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与提取次数各地也不一样,具体还是需要查阅当地公积金管理办法,但一般都是每半年一次。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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