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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崔晓蕾)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28日起,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有所调整。
降低购买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化人才群体贷款支持政策:符合“淄博人才金政37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含)以上,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才群体的范围按照“淄博人才金政37条”第5条、第6条界定。
明确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我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中明确显示“农村宅基地”或“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J0×-×××××××”的房屋,不再纳入已有房屋套数的计算。
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规模:阶段性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量,大幅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据了解,6月底前,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投放6亿元;年底前,根据贷款需求情况增加资金投放10亿元,大幅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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