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肇庆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550元调整为172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须按照相关的工作指引,完成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知识点一:什么是年度缴存调整?
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知识点二: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什么?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调整工作指引
(一)各缴存单位办理补缴、汇缴业务执行标准有变化
(1)7-11月补缴业务
2021年7-11月,肇庆市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仍为1550元,如在这期间已经办理汇缴业务的单位,可按此标准为职工办理7月—11月的公积金补缴业务。
(2)汇缴业务
如在7-11月期间未办理汇缴业务的单位,可按最低缴存基数1550元的标准为职工办理7月—11月的公积金汇缴业务。
自2021年12月1日起,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为1720元,缴存单位须按规定对单位职工的个人缴存基数作出相应调整。从本月起,各缴存单位将无法办理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1720元的汇缴业务。
(3)办理汇缴、补缴业务所需材料
汇缴业务所需资料: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③授权委托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补缴业务所需资料: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②单位补缴说明(补缴情况说明或附依据材料)
③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④授权委托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二)如何办理缴存基数的调整?
(1)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前往单位所在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 为提高办事效率,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联系归集银行进行预约后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基数变更批量处理文件电子文档(U盘下载好)。
· 《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汇缴、变更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相关材料可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平台—【资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如下图所示)↓↓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地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
(2)线上自助办理(推荐办理方式,节省跑腿时间,省时省力!)
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登录单位账号,在网厅相关专栏自行申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即可。
操作指引
PC端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qgjj.net/ish/)→选择“单位用户”→首页选择【归集业务】→菜单栏选择“缴存基数调整”。
(三)其它注意事项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及时办理缴存人员增减,因延期缴存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缴存单位承担。
❗ 注:如职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应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