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王某因家人生病需要照顾,主动跟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离职后王某想着上班也交了十年的社保,其中有一个失业保险金,现在自己失业了,是不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补贴一下家用呢?王某跟人社部咨询说明自己失业的情形后,人社部告知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能领取。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都是失业了,为啥别人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而王某不能领取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从前面的案情回顾里了解到王某是主动跟公司提交离职的,而不是被动离职,即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
那主动离职的失业人员在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说是被迫离职的行么?
其实这个口头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失业前的用人单位在你离职后会对离职人员的社保进行减员处理,在社保减员的时候有一项减员原因,用人单位会选择个人原因离职,那就属于主动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如果减员原因填写非个人原因离职,那就符合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是可以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等于说你是怎么失业的社保系统里早就已经备注好了。
其次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身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取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后,再次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继续申请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都有哪些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 、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
失业保险金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发放的具体金额也有所不同。例如:
1、北京市:(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2、上海市:上海市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3、天津市:领取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