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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疏忽大意引发信贷风险的案例借鉴

在日常的信贷工作中,我们信贷员一定要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认真负责,不能马虎大意,否则就会出现以下风险。

因为疏忽大意引发信贷风险的案例借鉴  第1张

案例经过


2020年年初,M行为Z企业发放了一笔小企业受托支付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方式为第三方房产抵押。很快,信贷审批部就收到了该行的贷款调查报告。报告说明:该贷款是Z企业用于从省外采购商品销售给省内X企业,而信贷审批意见书未明确指定支付对象,在信贷意见审批书中仅说明本次的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但是信贷审批部却发现该笔贷款实际上是受托支付给本省内的另一家企业。贷款发放一个季度后,借款人首次发生了欠息,M行马上组织信贷催收人员进行详细调查,经调查后发现该笔贷款存在被挪用的嫌疑,从而引发了信贷风险事件。

案例分析


根据本行的相关贷款规定,对于贷款资金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应按照贷款发放与支付流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操作。应审核相关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能够证明本次提款资金用途;交易文件或凭证资料所记载的交易主体是否与借款合同约定一致。按照以上规定,表面上看该行贷款受托支付符合本行的规章制度,无操作违规情况。在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环节也都是正常规范操作,但问题恰恰出现贷款支付对象在调查、审查事批、作业监督三个环节的不统一。主要表现在:第一是该行在贷前调查环节明确该笔贷款用途是借款人从省外采购商品销售给省内企业,按此思路调查,受托支付对象应为省外企业;第二是在贷款审批环节。贷款审批书没有明确受托支付对象,只约定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第三是信贷审批环节。凭该行提供的借款人与支付对象的交易凭据进行审查,注意此处的支付对象实际为省内企业。从而造成本应受托支付给省外企业的贷款,实际支付给省内企业,未限定指明受托支付对象,导致操作风险把关失守。

案例启示


(一)信贷业务各个业务环节要严格把关,加强合规性审查,要坚持按照流程要求的步骤和环节环环相扣,步步审核,避免操作风险的发生。


(二)前、中、后各部门间必须加强沟通与联系,规范审批书约定支付对象。审查审部门要起到承上启下的风险把握作用,作业监督部门作为发放前最后一道防线,必要时可调阅该行的调查报告,确保贷款支付对象与贷款用途相符。


(三)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贷款用途的合规性检查,加强对贷款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对放贷过程中有变更情形的贷款更应加强贷后管理,对于发现存在违规行业的,及时督导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防范风险事件发生。


(四)保证贷前调查的真实性。从本案例来看,信贷经理在对本笔进行贷前调查时就因为没有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就出现了信贷风险。被借款人蒙蔽了双眼,也为后续的贷款发放埋下了风险和隐患。所以,一定要重视贷前调查的重要性,一定要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社会背景、贷款用途等有一个详尽的调查,这样才能保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减少被不发分子蒙混过关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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