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即时通讯的地方,少不了红包和转账两个附属功能的身影。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向对方付钱,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为什么像微信、支付宝这样的应用,要让红包和转账两个一样的功能共存呢?既然功能一样,是否可以删除其中一个,只保留另一个?
有人认为,转账和红包虽然都是向对方付钱,但在功能上是有区别的。比如微信单个红包限额是200元,而微信转账则单笔高达20万。
此外,在页面展示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红包看不到具体的金额,只有点开才能看到实际金额,发送红包后,只能等待一天到期自动退回。而转账是可以看到具体金额,只要对方点击退还,转出去的钱可以立马退回。
还有,红包还可以随机金额,转账却不行。
其实是这两种功能所使用的“规范”不同,才导致两者在限额、付款流程、展示界面产生了差异,而非这些差异是红包和转账共存的本质原因。
这里需要引入两个概念: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
社会规范是指特定情境下,某一群体成员都广泛认可的行为标准。社会规范会影响个体的社会行为。例如在过年期间,大家都会登门拜年,发祝福语等等,其中包含了人情及很多隐藏的人性需求。
市场规范指的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比如购买商品的同时,要支付一定的代价等等。
微信红包场景属于典型的社会规范,它的意义与现实生活中红包的意义相同,主要用于朋友生日、过年过节、体现孝心等方面。因此在微信红包功能设计相对灵活,发挥空间很大。用户既可以发定额红包,也可以发随机红包,可以选择红包封面,祝福语等等。
而转账则是市场规范场景,借钱还钱、网上购物等等,目的性往往很强。
虽然都是向对方付款,但不同规范下,在功能设计、展示界面上自然体现出差异。这一点我们可以和支付宝做个对比。
支付宝也集成了即时通讯功能,但作为支付工具,与作为社交工具的微信,在红包和转账功能设计上有明显的不同。
在支付宝内,你可以和朋友聊天,但用户更多的是用支付宝付款。因此在聊天界面,红包和转账功能展示在聊天框上方,用户可以轻易点击发起转账或者送红包。微信则需要用户点击“+”号唤起转账和红包按钮。
支付宝的转账功能和微信最大的不同有两点:流程和额度。
支付宝:付款方发起转账——收款方得到钱款。
微信:付款方发起转账——款项送达收款方——收款方确认是否收款。
支付宝采用得快捷又稳妥的设计,对收款方似乎百利而无一害,常规环境下,用户给对方转账,已经达成合意的行为。
但是在一些极端例子下,这一流程会产生重大问题。比如来自异性的用户频繁发起低额转账骚扰你,又或者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想贿赂你。对方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也不需要成为你的好友。
在社交性很弱的支付宝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问题。支付宝也采用了一些机制来规避这些问题。用户可以关闭被其他人搜索到的功能,或者直接拉黑对方。
在社交基因强大的微信上,哪怕是遵循市场规范的转账功能,也难免会被社会规范染指。
在基于不是约定好的前提下,发生了金钱往来,收款方有拒绝收款的选择。微信转账需要收款方同意的设计,给收款方拒绝的机会。开始冗杂的一步,反而节省了两个人之间,可能因为互相推脱,而将钱互相转来转去的麻烦,也降低了服务器的压力。
无论在即时通讯产品设计,还是在任何一种产品设计中,不能以结果为导向,而应该多考虑该功能是否符合自身产品的调性,以及用户使用该功能的场景。以结果论,很难设计出满足用户需求的优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