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申请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汇算清缴或者随汇算清缴一并办理纳税申报: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1.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申报收入并清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既可进行纸质申报,也可选择网络申报。需要补、退税款的纳税人暂不适用网络申报,需到地税申报大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办理网络申报地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个税自行申报端口。具体申报办法可咨询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2.个人所得税如何自行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二条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三目规定的纳税申报地点,除特殊情况外,5年以内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十五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第十七条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第十八条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申报方式选什么
如果有任职单位的,选第一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是个体户类型的,选第二种,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申报方式: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本次填写的扣除信息将会被发送给您指定的扣缴义务人,有扣缴义务人在为您做预扣缴申报时进行扣除。
优缺点:
(
1)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优惠;
(
2)单位负责申报,要把自己家所有隐私交给公司,让公司代缴。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
优缺点:
(
1)自行申报就是每个月没有优惠,第二年返还;
(
2)保护自己隐私;
(
3)影响现金流;
4.想了解一下,对于个人所得税选择哪种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分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两种。如果有任职单位的,建议选第一种,单位每月进行申报。如果是个体户类型的,建议选第二种,自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5.你好,请问个税申报方式选哪个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都可以。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取得收入时,比如单位发工资,由单位申报扣除;自行申报要到次年才能享受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6.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怎么申报
申报方式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两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该项是由单位进行代办缴税,且实行每月进行代办缴税减税,适用于上班族,也是上班族最理想的申报方式,在每月发工资时都可以进行抵扣;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意味着不需要单位进行代办缴税减税,但是在填写资料过程中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获得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7.个税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两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该项是由单位进行代办缴税,且实行每月进行代办缴税减税,适用于上班族,也是上班族最理想的申报方式,在每月发工资时都可以进行抵扣;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意味着不需要单位进行代办缴税减税,但是在填写资料过程中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获得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8.个税自行申报问题
需要自行申报
纳税人须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均可不计入年所得。
另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憨阀封合莩骨凤摊脯揩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均不计入年所得。
综上所知,需要自行申报
9.个人所得税赡养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以下两种: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可以选择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清缴申报。
其他人还搜: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什么意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时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操作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区别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公司会知道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和义务人有什么分别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