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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清算(每年几月份个人所得税清算)

个人所得税清算(每年几月份个人所得税清算)  第1张

1.企业年终个人所得税清结报告怎么做?

以下举例参考:

在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局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将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两个方面。为使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局成立了以王海局长为组长的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成员有:刘鹏、陈飞、王礼阳。并制定了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由各征收单位组织企业自行汇算清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从2009年6月1日至7月10日,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汇算清缴。经过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下面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165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25户,其余为核定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按征收方式可以划分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按经济性质分:民营企业 7 户、有限责任公司16户,股份有限公司2户。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共征收企业所得税23.5余万元。
二、税源情况分析
  自2002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地税所辖企业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下降趋势,加之近年来我县的支柱产业纺织企业,受金融海啸冲击,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全面亏损,虽然我县近年来的餐饮、交通、石灰石开采企业发展迅猛,但大都是中小企业,采取核定企业所得税办法征收,不是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因而,我县近几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三、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执行。虽然我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举办了企业财务人员培训班,并向企业下发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资料,下企业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纳税辅导,但从总的效果看,企业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还不到位,存在着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继续沿用旧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和财会制度,普遍没有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核算成本,没有成本计算表,没有将料工费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合理分配。更有甚者,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工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继续按照预提数扣除成本。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大面积亏损,即使个别企业勉强盈利,也是微利,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所得税税款大量流失。
  四、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税负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我局应将工作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所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将税法宣传与纳税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熟悉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使诚信纳税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建立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要与工商、国税、银行、建委、计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核对相关资料,交换相关信息,确保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目前,我局就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立就失踪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工作漏洞。
  (三)、抓好企业亏损认定管理
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亏损认定办法,严格企业亏损认定标准,对达不到亏损认定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亏损认定。要建立检查小组组长复审、局长重点抽查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防控假亏损现象出现。  
(四)、加强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工作
  在详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分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制定本县分行业的具体应税所得率。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和经营地段情况,参照同行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水平确定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定额。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所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定额,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税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实,一律按偷税处理。



2.个人所得税怎么退?

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接着打开App并点击个人中心按照步骤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首页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接着在弹出的页面里选择申报的年度;进入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再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紧接着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再点击确认;随后在弹出的页面里点击申请退税按钮;然后在弹出的特别提醒页面里点击继续退税;接着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最后输入添加银行卡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退税即可。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有些朋友想知道怎么操作退税,那么个人所得税要怎么退呢?

1、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接着打开个人所得税软件并点击个人中心。

2、然后点击上面的登录注册;再点击注册并点击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在弹出的选项点击同意并继续。

3、进入到注册信息界面后如实填写好真实信息;随后按住滑块点击开始人脸识别。

4、人脸识别完成后在跳转的界面设置好密码并输入手机号;再按住滑块向右拖动点击确定并等待手机验证码。

5、输入好验证码后再选择好户籍地,点击提交就注册成功了。

6、注册成功后点击首页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7、接着在弹出的页面里选择申报的年度。

8、进入页面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9、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点击右下角的下一步按钮。

10、紧接着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再点击确认。

11、随后在弹出的页面里点击申请退税按钮。

12、在弹出的特别提醒页面里点击继续退税。

13、然后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

14、最后输入添加银行卡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退税即可。



3.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十六条 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首先,个人独资企业要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所得,属于生产经营所得,该清算所得要按规定缴纳个税。
  收到的占地补偿款,属于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也要并入到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总额中一并计算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2020个人所得税清算流程?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5.个体所得税清税证明需要开发票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二、相关依据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4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10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1.2版)〉的通知》(税总发〔〕1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48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645号)



6.个人所得税年底如何清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即: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 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7.我想知道关于个税专项扣除,选的自行申报,第二年汇缴清算需要我个人怎么操作?去税务机关填资料还是怎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目前没有公告具体办法,因为汇算清缴最早是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还有一年多时间,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开始汇算清缴前会另行公告。



8.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所属会计科目是应交税费科目,账务处理是: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支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9.个人所得税能退吗?

公积金贷款利息, 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属于地方性(天津有着政策)政策,并非全国使用

而你装修房子买的材料,目前没听说有这样的优惠政策

具体你可以直接去你们地税局问清楚

如果有抵扣,一定会要求你及你单位,提供相应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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