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牛信用
2022年最新房贷利率4.35%,公积金利率3.25%
很多企业会有这样的困惑,是不是企业亏本了,就一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答案是不一定。因此,即使企业连续亏损,也不代表企业就不用交所得税。 为什么呢?这要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式以及税收计算上来说。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有可能是采用查账征收,也有可能是采用核定征收。对于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那么一般是采用查账征收。对于成本本身无法准确核算的企业,那么有可能是采用核定征收。 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之下,多数是用收入来进行核定,那么这时候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与成本费用无关。由于企业本身成本核算不准确,那么账面上所出现的亏损也无法得到核实,在计税当中不予以考虑,这时候,企业所得税一般是与收入以及核定的税率有关。 在查账征收的情况下,企业的成本费用必须核算准确,那么才能得出准确的利润额。那是不是利润为负数就不需要纳税了呢?也不一定。因为企业要交多少税并不是完全取决于会计利润,而是应纳税所得额。 2.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我们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来看,有直接法和间接法计算两种方式。在间接法中就体现了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的关系。 会计利润经过一定的调整,才能够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才能够计算企业的所得税。而纳税调整的因素则非常的多,主要是由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引起的。 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还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不是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只要有应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主要是核定征收方式造成的,根据发票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核定征收;只要你单位有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就为正,就要按比例缴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实际亏损,或是利润远超核定的利润。 核定征收是根据行业平均利润水平按收入确定利润的征收办法,主要针对不具备建帐能力、帐簿设置不全等情况的企业。如果单位符合条件,可申请查帐征收,亏损的话就不用交所得税了。
1、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r2、不是跨地区经营,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在分支机构(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在地缴纳。\r3、税款预缴,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r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r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A类是指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使用的纳税申报表;B类是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使用的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法只是明确了财政拨款本身作为不征税收入,对于财政拨款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应当并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以上便是财政拨款等不征税收入孳生的利息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由可牛信用于2022-09-30发表在可牛信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9799837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keniuxy.com/post/6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