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一、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2.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4.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令2008年第2号)规定缴纳形成的,在规定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保费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业务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全部金额。 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仅具有保险保障功能而不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财产保险业务。 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是指兼具有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功能的财产保险业务。 有保证收益,是指保险产品在投资收益方面提供固定收益或最低收益保障。 无保证收益,是指保险产品在投资收益方面不提供收益保证,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2.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怎样规定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内容可以概括为:
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个税。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扣除。
扩展资料
1、自行购买
对于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实行的是按年(月)限额据实扣除的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2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单位统一购买
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发生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应视同员工个人自己购买的,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的限额(200元/月)实行税前扣除。
3、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
以一个案例来分析即是某企业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单位与个人各负担50%
3.保险行业个人工资怎么扣什么税?
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54号 的规定: “一、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每月的收入额=佣金(1-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每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再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再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比例税率。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因为是佣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资所得那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营业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综合税率在5.56%)。其中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佣金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商业保险有哪些?
1、中国人寿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2 、中国平安 (中国驰名商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太平洋保险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人保 (中国驰名商标,有深远影响力的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1、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通知》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通知》所称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5.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规定:“一、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6.企业获得的保险赔偿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件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因此,企业发生损失收到的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的赔款应先弥补企业发生的损失,如果弥补完企业发生的损失后还有余额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保险公司买人寿保险允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49条、50条规定: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
第五十条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这笔费用不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还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8.金融保险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哪些?
金融保险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广州聚信达 专业代理记账
9.员工保险企业交税吗
r53469:
1、企业为员工发工资,员工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交税(员工是纳税人,企业是代扣代缴义务人)。
2、为员工上保险企业不要交税(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项)
3、不是只要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的钱公司都要上税(要区别具体情况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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