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支付手段日益丰富,人们使用现金的频率越来越低。然而,近日深圳龙岗一银行ATM取款机却连续多日出现怪象:前一天刚加钞,第二天钱就秒空。
是谁对现金有着如此巨大的需求?觉得现象反常,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区反诈联席办将线索提交到警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接到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到底怎么回事?10月12日,深晚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了详情。
22岁小伙多次深夜取款,两个月取了2000万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挖和调查研判,警方发现取款人不止一人,但相似的是,他们通常在深夜出现,每次会携带多张银行卡,不仅边操作边打电话,还经常输错密码。显而易见,他们用于取款的银行卡并非本人所属,民警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洗钱团伙。
9月30日至10月1日,专案组兵分多路进行收网,最终抓获团伙成员5人,缴获赃款270万元、银行卡90张。经查明,该团伙正是受雇于境外诈骗集团,充当取款“车手”,帮助转移赃款。
今年22岁的孙某是被抓获的“取款车手”之一。据他交代,上家每次会交给他10至20张银行卡,之后通过某小众聊天软件发布指令,美其名曰“现金运输”。平时,孙某白天睡觉,半夜干活,日常“工作流程”主要分三步:首先是试卡,测试收到的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确认银行没问题后,等赃款到账,便前往ATM机取款。最后,再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取出来的钱交给指定的人。
这样的“工作”,孙某前后做了两个月,平均每天取款30至50万元,累计取款2000多万元。在此期间,他见有利可图,还把自己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用于收款。取款提成加上出租银行卡,孙某共收取了近2万元好处费。
警方缴获的部分银行卡
审讯过程中,孙某坦言面对巨款自己确实心动过,但一想到自己和家人的信息都被掌握得清清楚楚,只好收起贪念,继续做“提线木偶”。目前,孙某等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车手“因何重现江湖?
“取款车手”是指专门帮助取现,进行线下洗钱的人,这在早期的电诈案件中屡见不鲜。随着犯罪黑产的链条化,近年来,电诈集团主要通过虚拟币等“线上洗钱”方式向境外转移赃款。那么,犯罪分子近期为何又走回了“线下洗钱”的老路?
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到,一方面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买卖银行卡行为被严厉打击,导致电诈犯罪成本急剧上升,犯罪集团集中“经营”银行卡才能“物尽其用”。另一方面,在国家多部门的联合整治下,向境外转移赃款的路径被大面积切断,线上洗钱的难度剧增。“取款车手”行当于是又开始“营业”。
据悉,甘愿充当“取款车手”的,大多是像孙某一样想赚快钱的人。他们心里很清楚钱的来路不正,但往往会被洗脑或者自欺欺人,认为自己只是取个钱,不算直接参与犯罪。但事实上,以此案为例,缴获的银行卡大部分被核实与电诈案件有关。取出的钱,也都属于犯罪所得。
正如出租、出售银行卡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样,充当取款“车手”,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像孙某等充当境外电诈集团帮凶,取款高达2000万元的,自然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他们接下来所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转自深圳晚报
来源: 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