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住房公积金到哪提取
(二)提取规定发布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提取业务自9月1日起分步实施,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大修的住房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住房需要在本市范围内。
(十)购房(建造: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还房贷、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
(六)除了住房消费情形。
(四)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异地购房可以提取。
(九)还贷、租房,申报的信息虚假,并不得重复申请。购房的,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
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
(三)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答、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八)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答。
(七)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建造、翻建、装修费等)。
(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如何处理?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和要求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答
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①单位缴存公积金
1、老单位在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需要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
2、新单位需要在设立之日起的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需要在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拿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②个人缴存公积金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深圳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提取公积金的,如果劳动者是辞职的,其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和户口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深圳住房公积金
刚好最近我也在查这个问题。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你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一般是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 比例深圳一般是用人单位是13%左右,个人的大概8%-10%。按你工资的百分比来算。不同单位不同情况,入职的时候要仔细咨询。 这笔钱专款专用,由国家专门部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住房公积金内容是什么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8.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请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正常情况下是3个月后,如果社保没有新的单位接收。银行还需与社保局确认你的社保已转或停缴才会打入你的银联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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