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备件要求:
1、存量房买卖协议(契约)复印件2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复印件2份(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购买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须提供)复印件3份(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复印件3份。有多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并复印;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4份,包括:A、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B、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口页(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要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包括:A、结婚证复印件(需含照片页)B、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口页(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要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单身证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的单身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需当场签具声明;
8、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意户口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有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需提交并复印件4份;
9、住房公积金卡;
10、个人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注: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
友情提示:
1、合同中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均需共同到场办理
2、结婚证及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