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7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3个方面制定了8条相关政策。其中,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提到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买住房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限制。
按照《若干举措》,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责任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