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显示,由于“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未按规定有效监控借款人的项目经营情况及预售款资金账户导致未按销售进度收回贷款”,宁夏银保监局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对工商银行银川东城支行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李希琼、张东、冯斌、赵思涵和蔡园园作出警告。
据工商银行(601398.SH)2022年半年报,该行上半年营业收入4872.7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3514.25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60.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