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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因被法院依法冻结了银行账户,名下的房屋贷款逾期,主动将案款十二万元汇入法院标的款专户。
穆某申请执行张某和范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向张某和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相关文书。对于法院的通知,张某夫妻二人并未理会。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二人的银行账户。银行卡被冻结后,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贷款逾期,这时二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希望执行法官快点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于是执行法官立即约谈了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张某夫妻二人将十二万元案款一次性汇入法院标的款专户,穆某也同意法院解除对张某夫妻二人的强制措施。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