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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怎么合理减少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怎么合理减少企业所得税)  第1张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  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  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4、  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    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  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8、  公益性捐赠支出:

(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准予按规定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9、  资产损失:

(1)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0、亏损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税收滞纳金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是怎样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计税工资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按现行税收规定,纳税人的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纳税人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按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则不得扣除。国家将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以及国家财政状况,对计税工资进行适时调整。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纳税人按照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分别为2%、14%、2.5%),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超过按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则不得扣除。纳税人发放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数计提三项经费。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 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人的1‰。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16)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3.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有那些

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办法》对存货计价方法中后进 先出法的使用增加了限制条件,即只有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 一致,才可使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成本。 《办法》采用“工资薪金支出”的新概念(原为工资总额)来概括企业的劳动力成 本,这一新概念强调企业劳动力成本是指与任职或雇佣关系相关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 的支出,比以前“工资总额”有更为具体的内容。 《办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而固定资产改良 支出必须资本化,同时《办法》还给予了认定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三个条件。 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上,《办法》允许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当 年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每一年度企业可扣除的业务宣传费 用不得超过5‰,低于这个比例据实扣除,高于这个比例永远不能申报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上,《办法》的规定对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准予扣除比例略作调高, 并改为两档计算,企业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 费不超过销售净额的5‰,而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3‰。 另外,《办法》统一了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比例,提取基数也给予了更细节的规 定:在企业借款用于投资或购置资本资产时,《办法》规定借款费用必须资本化; 《办法》中明确了佣金费用的范围及扣除比例;《办法》对企业劳动保护支出给予了 界定。 有关专家对这次《办法》对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所作出的调整有如下的分析:当 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基本确立和遵循了“纳税调整体系”,即企 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执行;没有规定的,一般按财务会计制 度的规定执行;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不一致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必须按税法规定 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在所得税征收管理实际工作中,纳 税调整体系逐步暴露出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而这次《办法》的制定和发布则 是建立独立完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的体现,并与我国当前企业所得税法与企 业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分离的所得税税制建设目标是一致的。 这样,您可以发现,上述的九个方面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规定,实际上可分为三 种情况:一种是,税法中未明确,而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的,现在税法则给予明确, 比如,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和基数,《办法》的规定实际是税法上首次明确;第二种 是,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都没有严格条款规定,而实务中已形成习惯做法的,《办法》 给予这类问题规范化,比如,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就是将企业劳动力成本的内涵给予 了明确的规定;第三种是,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已有规定,但根据经济形势发展需进 一步补充完善,比如,业务招待费比例,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新规定就是这种情况。 最后,一些涉及股权投资企业重组改制的企业还要特别注意,有关企业所得税方 面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企业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分立 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详细的新规定。



4.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原则是哪些?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限范围扣除(15项)
工资薪金
劳动保护支出
社保支出
常设机构费用
借款费用、汇兑损失
保险费(个人保险)
技术开发费
折旧及摊销
租赁费
准备金
弃置费用
内部服务
广告性赞助

限额扣除(7项)
公益性捐赠,利润的1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14%,2%,2.5%(可展期)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不超过收入0.5%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销售收入的15%(展期扣除)

不予扣除(8项)
分红
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没损失
规定以外捐赠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无关支出



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

1、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

  2、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



6.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请举例说明,谢谢!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利润(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因此,企业应纳税的所得应该企业的收入扣除和收入有关的所有的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记入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都允许扣除,因为这些相关的成本、费用等都应该是是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即税法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才能扣除,否则,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比如: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年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不超过千分之五可以扣除,某企业年收入1000万元,但是它的业务招待费当年花了8万元,而税法规定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的业务招待费,那么8万-5万多出的三万元虽然也是企业的花出去的费用,但是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三万元的成本要调出成本费用,假如该企业是赢利的企业,那么这三万元,就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不知道这么说能否明白?



7.所得税前费用扣除的新标准

1)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2)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4)外籍专家等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5)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8.税前扣除?

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就是税前扣除项目
如:管理费用(但不包括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扣除限额的部分,超出扣除部分是指税法规定只允许扣除一部分,如定额计税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如果企业发给你1700元,那超出的100元企业在缴企业所得税时就要做纳税调增,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楼请注意,楼主的本意是想知道税前扣除是怎么回事,并不是问具体如何实施。如果按三楼的意思也是错误的,因为外资企业工资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符合董事会相关规定才可以全额扣滴,呵



9.企业所得税是税后还是税前?

税---指的是所得税税前就是在扣除所得税前,税前利润,指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的全部利润。该项利润中,包括应由企业以所得税形式向国家缴纳的所得税款在内。

税后利润是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可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配。

税前扣除就是有些项目要在计算所得税时把它计算在内,虽然减少利润但要交所得税,比如罚款等,作帐时走营业外支出但要在税前扣除,就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做纳税调整要加上这笔营业外支出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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