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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定义(保险的定义及三个要点)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定义及三个要点)  第1张

1.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分。保险法上所称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保险的基本含义是指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或疾病等给予保险金的行为。我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
保险的要素是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它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1.危险的存在。“无危险则无保险”是保险理论中的信条。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危险的存在是构成保险的第一要件。当然,并非所有的危险都属于保险的范围之内,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危险,保险人才予以承保。这种危险通常称为“承保危险”或“可保危险”。
2.多数人参加保险。即所谓的众人协力,它强调保险是多数人在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由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通过缴纳保险费以积聚巨额的保险基金,当少数成员因遭受危险导致损失时给予其足额、及时的补偿。基于众人协力这二条件,参加保险的人越多,每个人的负担就越小,危险的分散就越广泛,保险基金就越稳定,从而参加保险者的损失补偿就越有保障。
3.补偿或给付。即所谓的损失填补,也就是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保险不可能也不能消灭危险,保险的功能在于使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在未来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对事故损失进行补偿或给付约定数额的金钱。保险的功能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着明显的区别,由于财产保险的标的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因此保险人对损失按照填补损失的赔偿原则进行补偿;而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和寿命,是无法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因此保险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受益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三)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的互助性。保险是多数人在互助共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聚积多数人的力量来分担少数人的危险的保障措施。保险的核心在于,多数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由保险人建立保险基金,对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因此,互助共济是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
2.保险的补偿性。保险是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在将来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对事故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保险的补偿性表现不尽相同,前者就是对损失按照赔偿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后者则是按约定金额进行给付。
3.保险的射幸性。也称为保险的损益性。在保险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则是不确定的,取决于不确定的危险是否发生。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就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若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人只收取保险费,而无保险责任。这就是保险的射幸性。
4.保险的自愿性。也称为保险的契约性,它是指保险需通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而发生,而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以合同自由为最高原则,保险公司和其他人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
5.保险的储蓄性。这主要体现在人身保险中。人身保险的特征之一是将现实收入的一部分通过保险的方式进行储存,以备急需时或年老时使用。



2.保险是什么,为什么要买保险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想买点保险,但是又不知道该买些什么保险好,那么我们首先就要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保险具有什么样的功能,知道了这些我们才能知道为什么要买保险,保险可以给我们带来什么。

  1、什么是保险?

  中国的《保险法》的定义如下: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于、残疾、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间支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定义是从法律角度对保险的定义。保险被视为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公司同意赔偿被保险人。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方法,通常用于降低风险,但如果发生这种风险,则会带来更大的损失。风险管理。保险实际上是人们用来应对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工具。

  2、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一、保障功能。这是保险的核心功能,也是区别于其他金融业保险业最重要的特征。保险的保障功能主要包括财产保险的赔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对于财产保险,保险主要表现为损失赔偿功能。保险有效期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有限,实际损失金额有限,给予经济补偿。对人身保险而言,由于人的生命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个人保险的需要程度和被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支付的能力确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保险公司谈判后确定。当发生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或条件时,保险人根据合同支付保险费。

  二、资金融通功能。由于保费收入与保险赔付之间的时差和数量差异,这将使保险闲置资金再投资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这部分资金能够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这个金融中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许多保险产品中提到的保险可以帮助实现投资和财务管理目的,这实际上是这一功能的体现。

  三、社会管理功能。由于保险的前两个功能可以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作用,保险推导出这一功能,使保险可以在社会风险管理中发挥作用。社会信用管理、社会关系管理。我们经常听到有人形容“保险是社会的减震器”、“保险是社会的润滑剂”,实际上,它是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体现。以上三项是保险的主要功能。此外,对于个人保险产品,特别是大额人身保险产品,可以通过早期规划和设计实现债务隔离、税务筹划、继承和其他功能。

  最后,多保鱼还想给大家一点小建议,在知道了购买保险有什么意义以后,我们还需要注意,每个人的保险需求是不一样的,不能盲目的跟风购买,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购买,理性是很重要的,当然这只是需要注意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可以关注多保鱼写的其他相关文章。



3.什么是保险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   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   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   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   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   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   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   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生活的安定。因为个人的   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   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给付,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其   次可以积累个人资金。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   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   ,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   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对保   险的认识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   代经济社会的共识。



4.保险是什么?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5.保险是什么?

对于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一种有效手段 以最小的付出 获得最大的保障 保险的核心 是奉贤爱心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 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具有保障 资金融通 社会管理 防灾防损等功能 保险公司保险的过程 实际上是风险的集中和分散过程 既把每一个 人的风险集中起来 分散到每一个买保险的人的身上去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有难 那么就大家一起来分担 所以保险的本质是好的 买保险 也是风险转移的很好的方法



6.保险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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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一保险定义,实质上是从法律角度界定的。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从风险管理角度掳,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7.什么是保险?


  您好!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主要用于经济损失的风险。保险被定义为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将一个实体潜在损失的风险向一个实体集合的平均转嫁。
  保险主要包括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一般有社会福利性质,甚至带有强制性,主要有社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等。商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商业性质,不具有强制性,这个时候的保险就是一种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8.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9.保险是什么意思?

楼上讲的是展期保险,不是保险的定义。 按照保险法的说法,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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