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外伤害赔偿范围?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2.个人意外险赔偿标准
第一条、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条、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条、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3.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目前市面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有: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基本配置:综合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是保障范围最广,费用最高的意外险。任何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都在其保障范围内(除外责任不包括在内)。通常综合意外险可通过600元保费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多数产品可附加选择意外医疗、救护车费用等,保障内容越多保费越高。综合意外险作为意外险的基本配置,在此基础上大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短期特定意外险。
补充配置:交通意外险
从字面上理解:交通造成的意外,包括航空意外、铁路轮船意外、客运公共交通意外、轨道交通意外、私家车意外等等,交通意外险会包括其中的一项或几项。
目前交通意外险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是灵活型,各种保额自由组合,互不关联,选择较多,价格略贵;另一种是固定型,确定一项保额后按比例自动生成其他项的保额,比如选定航空意外100万,自动生成火车20万、汽车10万,后两项的保额按照第一项的保额默认生成不能修改。包含上述提到的大多数交通意外种类的交通意外险200元保费可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
这里提醒大家,交通意外险仅针对交通事故,一般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造成的意外伤害。在交通工具内部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比如在地铁站被挤落站台、在公交车内被精神病患者扎伤等。
特定配置:旅游意外险
旅游意外险通常会将滑雪、潜水、骑马、攀岩等其他意外险不保障的范围囊括进来。还会对包括旅行绑架和非法拘禁、身故遗体送返、随行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提供保障。
通常旅行社为游客集体投保,游客也可自行投保。期限有1天至90不等,游客可在出发前根据实际行程自由选择。价格依据选择保障范围不同相差较大,从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投保意外险小贴士:
1、意外险为消费型保险,与年龄关系不大,以一年期为主,在投保时需记住保障期间,到期及时购买,避免造成保障空档期;
2、意外险生效日期在无特殊规定下是通常为购买日次日零点,当天购买不生效需要提前购买;
4.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人身意外保险的范围其实就是参保人依据自身当做为投保的对象的一种险种,当我们的头版人在保险的期限范围内,受到了来自各方面意外伤害的时候,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的合约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向保险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支付合约规定数量的保险金,所以问题来了,人身意外保险的范围有哪些呢?
1、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的保障。一旦人们遭遇意外事故之后,死亡就是最坏的结果,而残疾与烧烫伤也基本上可以将一个人的一辈子摧毁。因此,大家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的保险金额的额度,保险金额一定是越高越好,这个额度必须要高。
2、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内还应该包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项目。一旦人们遭遇意外事故的时候,比较好的结果那就是需要住院,那就仍然有着恢复的希望。但是一旦长期的住院需要花费非常多的钱财,所以大家在选择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额外注意保险中是否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3、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内必须要有紧急医疗救援。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及时的抢救这个是非常重要,许多人就是由于抢救不及时而不幸死亡。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 如果大家投保了有紧急医疗救援保障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就能够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之下,及时的将被保险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避免最后由于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4、另外,大家也可以观察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有没有包括住院误工津贴以及住院护理津贴。虽然这几个保障项目并不是特别的重要,但是如果有这两方面的保障,那么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能让被保险人在住院的时候有条件补充更多需要的营养。
以上的文章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的经验和技巧,小编现在相信大家已经对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再次提醒广大的朋友们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大家一定要选择哪种能够全面保障自己人生安全的保险产品,只有货比了三家,消费者才不会吃亏!
5.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想出门看看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出门在外,随时是伴随着风险的,因此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是十分有必要的,当我们选择了意外伤害保险,就会给自己多一份安全的保障。那么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有哪些?
外来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突发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非本意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非疾病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这上面所描述的四种要素对造成意外的伤害缺一不可,保险公司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的时候需要对这四种情况进行审核。以上的文章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经验和技巧,小编现在相信大家已经对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6.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7.700元意外险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险一年多少钱咱们就以中国平安的平安一年期意外保险为例,它保障的范围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救护车费用,此外,它还赠送医疗服务。而且它的保费不贵,只需43.8元起,既能上班无忧,也能让家人省心。
它意外身故伤残保障金有50万理赔额,如果是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障金就要视具体乘坐方式而定,其中乘坐飞机的保额最高,医疗和住院津贴是保险公司依据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8.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人身意外伤害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要注意保障范围。既然是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它的赔付条件是由于“意外”而造成的身故、全残或者残疾。也就是一般医疗、疾病等等是不能获得赔付的。
意外伤害是不可预见的,偶然的受外来侵害,非受害者主观意愿的客观事故。(这里要说明一下,猝死我们会说意外死亡,但属于身体机能的丧失,而非外来侵害,所以不能算意外事故)
9.人身意外险理赔范围
有的啊 你的保单日期不会是分段来的的 肯定是今年9月1号到明年8月31号
在此期间出险都可以理赔的,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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