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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信用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信用保险合同)  第1张

1.什么是信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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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义的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广义的信用险则是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都是保险人对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我们公司所用的是广义的信用险的概念,包括了《保险法》中所列的保证保险及信用保险。具体到产品来看,目前我们有两大系列产品:一是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二是国内贸易信用险。
  国内贸易信用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来说,甲向乙采用信用销售的方式销售产品,未来货款能否及时、足额地得到支付?那么卖方甲为了规避账款成为坏帐死帐的风险,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信用险,来降低坏账的风险。这一类的信用险,也是社会各界接触较多的,如出口信用保险,是针对出口开展的信用保险。
  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债权人,这里主要指银行)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安邦保险有国内贸易信用险和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两大系列产品。在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体系中,我们有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和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指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其自有资金不足且无法独立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购买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资的一个保险产品。我们这个产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则是个人因投资、创业、消费等行为,在自有资金不足且无法独立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购买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资的一个保险产品



2.信用保险有什么作用?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险一般分为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一般只承保批发业务,不承保零售业务,同样,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也只承保比较短期的商业信用保险,特别长期的长期商业信用保险一般也是不承保的。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又分为三个类型,包括赊销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和个人贷款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因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或者该国的政治风险甚至战争风险等造成货款不能及时追回等造成出口企业损失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根据承保风险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这点是与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不同的地方。
第一个特征 承保风险具有特殊性
信用保险一般承保商业风险,但政府支持开办的信用保险,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除了承保商业风险外,还承保政治风险。还有一些特殊的出口信用保险会承保战争风险。
第二个特征 强调损失共担
信用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太相同的地方就是强调损失共担。一般来说,即使保险公司进行了佩服,但是投保人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这个承担的部分在5%-15%不等。
第三个特征风险调查困难
与一般保险产品不同,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没有实际存在的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的信用,而无论企业还是人,它的信用水平都不是非常好调查。一般,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过去的信用记录来判断将来其信用风险的大小,但其实这种方法误差还是比较大的。



3.什么是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举个例子,假设借款人甲,贷款机构乙,资金端是丙。如果甲找乙借钱,资金端丙的风险偏好比较低,要求交一定保费,让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保证保险即为履约险,是甲为了保证自己还款能力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而信用保险,是乙为了避免甲的信用风险而向保险公司买的保险。



近年来,信用保证保险在消费金融、小微企业融资领域发挥了诸多作用,为借款人增信,在借贷业务中扮演了资金资产连接器和风险缓释的角色。市场上对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也存在担忧:一旦借款人违约,保险公司就要按规定赔付,很容易让保险公司暴露风险敞口。在《关于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了要通过自查强化保险公司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内控管理为目标;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信保业务风险等。



4.信用保险的特征

第一个特征承保风险具有特殊性  信用保险一般承保商业风险,但政府支持开办的信用保险,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除了承保商业风险外,还承保政治风险。还有一些特殊的出口信用保险会承保战争风险。  第二个特征强调损失共担  信用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太相同的地方就是强调损失共担。一般来说,即使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但是投保人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这个承担的部分在5%-15%不等。
第三个特征风险调查困难  与一般保险产品不同,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没有实际存在的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的信用,而无论企业还是人,它的信用水平都不是非常好调查。一般,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过去的信用记录来判断将来其信用风险的大小,但其实这种方法误差还是比较大的。



5.信用保险的作用在中国的发展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就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的一般条件除与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之外,还有以下限制:
1.放款赊销,以对经常有清偿能力而且信用好的人或企业为限;
2.被保险人应视为共保人,或规定损失超过一定百分比时,始由保险人就约定保险金额内负责。

信用保险分为以下三种:

1、商业信用保险

(1)贷款信用保险
(2)赊销信用保险
(3)预付信用保险

2、出口信用保险

3、投资保险



6.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差别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含义是指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自从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



7.信用保险是什么

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货,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偿债务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抵押信用保险等形式。为防止被保险人因信用保险而懈怠经营,滥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险人作为共保人承担一定份额的损失,并对信用对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险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过错造成货物损坏、灭失的,行纪人不负责任。行纪人在委托事务完成之后,应将办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给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办理委托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支付约定的酬金。委托人还应及时接受行纪人依信托合同所取得的收益。



8.各国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有哪些?

中国大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EDC)捷克:捷克出口担保和保险公司(egap)芬兰:芬兰担保委员会(FINNVERA)匈牙利:出口担保公司(MEHIB)波兰:波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葡萄牙:葡萄牙信用保险公司也有部分尽管政府无股份,但是政府参与保险决策机制:如荷兰出口信用保险局、法国COFACE、德国HERMES。

另外还有一股分以进出口银行方式存在,如美国进出口银行



9.信用保证保险在国外的地位?

信用保证保险的历史在我国可追溯至上世纪80年代,那时候出现的第一笔长期信用保险业务,此后企业消费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多个品种才陆续推出。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些特点,信用保证保险一直在不温不火地缓慢发展。


在国外,信用保险已经发展了二百多年,最早的保证保险是在欧洲18世纪末出现的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此后又发展出合同担保等其他种类的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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