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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账收入)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账收入)  第1张

1.广东医保2022缴费标准?

2022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363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842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483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722元/人

  普通门诊待遇

  (一)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5%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二)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三)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费用,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四)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重复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诊也可选择按以下办法管理:

  (一)大中专院校自主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为本校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并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大中专院校应当制定相应的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门诊就医管理、就诊及费用信息登记、门诊转诊及零星报销等内容。

  (二)统筹基金向大中专院校按参保学生人数限额支付普通门诊医疗保险资金(以下统称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由大中专院校统筹管理,专款专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年度清算结余部分须结转使用,超支部分统筹基金不予补偿。普通门诊专项资金限额支付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大中专院校学生实际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情况及统筹基金收支情况等依法确定。

  (三)学校选定医疗机构按照普通门诊药品目录及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9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由大中专院校依法确定。

  (四)按上述办法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因毕业、退学等情况的,可到广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普通门诊医疗机构选定手续后,按规定到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二)参保人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三)参保人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四)参保人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纳入基本医疗费用计算的检验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2.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一一四进一步咨询。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3.广东省内异地学生注销医保?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属于以下情形的:


参保人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结束返回本市;变更参保单位;因情况变化,已不属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终止参保、变更参保单位等情形),可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前台窗口办理;


2、通过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材料后受理,即时为申请人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所需材料】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原件遗失者,需递交因原件遗失申请作废的书面说明。


2、个人相关申请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是否有电子版的退休证?

有,网上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当场核验申请材料。


第三步:对材料进行复核,作出审批决定。


第四步:出具《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准决定书》。


第五步: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符合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可领取职工退休证。



5.为什么我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网站查不到我近一个月的社保

1、既然你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时间是2007年12月,2008年的1月至2009年的7月你的社保是不是没有接续,如果你没有接续缴费,那么你就查不到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的缴费情况。 2、你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的情况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你接续卡上的缴费情况,(即“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网站”公布的是你接续卡上的缴费情况,接续卡的缴费查询一般情况下都有1年多的滞后性,即头一年的缴费情况要在次年的5月以后才查询得到)因而你2009年度的缴费情况要在2010年5月以后才能够查询到。 3、单位在你工资中扣除了社会养老保险金而不上交,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存在的。



6.广东省社保局具体地址在哪里?在广州坐车是怎么去的?联系电话?

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电话:020-83332026 方案:直达,3.3公里, 地铁2号线 从广州站出发,步行约200米 乘地铁2号线(三元里-万胜围) 在广州火车站总站站上车,经过3站 在公园前站下车 到达南方剧院(教育路80号)



7.我的社保怎么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只能查到以前交的社保,而今年交的查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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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养老保险转移:由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移到深圳市社保局的问题

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为 “440399”
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全称)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者填写你原单位缴纳保险所在的的社保部门的区,例如广东省xx市(区)



9.工资条上每月扣社保179.5元,为什么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显示我实缴132.4元?个人缴费基数是什

如果是1655的基数×0.08=132.4,这个只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这个数字是正确的。 179.5包括了养老及其他险,你没有计算其他险,比如工伤,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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