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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人寿保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人寿人寿保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第1张

1.中国人寿保险的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历史悠久

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实力雄厚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至2010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八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单位,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4,105.79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

品牌卓越

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中国人寿跻身世界知名强势品牌行列,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国人寿积极推进“行业品牌向社会品牌”、“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知名品牌向杰出品牌”转变的品牌战略,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金融保险品牌。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1年(第八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国人寿蝉联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5位,品牌价值超千亿元,达人民币1035.51亿元。

专业领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寿险行业始终保持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强大的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不断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公司的投资运作高度专业化,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公司致力于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体系,依托先进IT技术培育公司一流的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厚积薄发的竞争优势在市场上占据先机,市场份额连年第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约1.29亿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秉持“专业、真诚、感动、超越”的服务理念,依托覆盖全国城乡的服务网络,致力于为社会最广泛的大众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专业高效的95519客户服务专线、安全快捷的企业互联网站、70.6万名保险营销员、1.42万余名团险销售人员、9.7万个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及4.4万名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人员使本公司成为客户身边最近的寿险服务商。公司运用国际领先的信息技术,拓展电话、网络、邮件等电子化销售渠道,满足了客户对保险产品多渠道的购买需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行“机制引才、制度用才、培训育才、环境留才”的人才强司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着力培养素质优良、与国际一流寿险公司需要相匹配的员工队伍。

公益事业

“撒播爱心、造福社会”是中国人寿永恒的价值理念,公司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企业社会责任,立志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2010年全年公司累计对外捐款5675万元。

重要荣誉
  1. 《福布斯》(“Forbes”)          2010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90位
  2. 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   “全球500 强企业”第41位
  3. 《亚洲金融》(“FinanceAsia”)       2010年度“最佳公司治理奖”、“亚洲利润最高100名企业”
  4. 《财富》中文版               “中国上市公司500 强排行榜”第6位
  5. 2010年度中国“信誉企业”认证       “最高荣誉大奖”
  6. 《21世纪经济报道》            “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不含日本、马来西亚)第1名,“亚洲最佳保险公司奖”
  7. 新浪金麒麟论坛               “年度最佳保险公司大奖”
  8. 2010年第七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     “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奖”
前景展望

本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合理规避市场风险,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企业公民形象和品牌美誉度,努力做到“效益最好、形象最佳、回报最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中国人寿保险

新华保险的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基本信息

被保险人范围:30天—16周岁

投保人范围:20—50周岁的被保险人父母之一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交、交至15或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一日

保险期间:至60周岁

本保险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保险责任:

基本生存保险金

1.压岁金:犹豫期结束次日至17周岁,每次给付首期保险费的2%

2.大学教育金:18—21周岁,每年给付保险金额的30%

3.婚嫁金:25周岁,给付保险金额的60%

4.养老金:60周岁,给付保险金额的200%+终了红利

案例分析:一对夫妻刚刚喜得贵子,为了寄托对宝贝永远的爱,他们想购买“成长快乐”产品,希望它像天使一样守护孩子顺利地度过成长中的重要阶段.

基本保额:5万元   年交保费:6800元    交费期:至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一日    保障期:至60周岁

保险利益:

成长账户

压岁金:每年领取首期保费的2%,至17周岁,共计2448元;

大学教育金:18-21周岁领取(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30%×4年,至少6万元;

婚嫁金:25周岁领取(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60%,至少3万元;

养老金:60周岁领取(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00%+终了红利,至少10万元



3.人寿保险保什么

1、 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 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人寿保险还应该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 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其中,疾病保险中最重要的是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重疾险一般采用提前给付方式进行理赔,即被保人一经确诊罹患保险合同中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立即给予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不存在实报实销情况。 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



4.人寿保险的种类分为哪三个大类?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指在一定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全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行为,这类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一般为20年、30年、至60岁、至70岁,保险到期后被保险人没有出险,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退还保费。


  定期寿险因为保障期限的关系,这类保险产品价格亲民,十分适合普通家庭经济支柱规划,能以较少的保费支出撬动高额保障,出险后能帮助家人渡过难关,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2、终身寿险


  终身保障顾名思义,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身故是必然的,投保终身寿险最终都可获得赔付,但因为保障期限的关系,这类保险产品价格高于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可作为资产传承给下代,另外这款保险产品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年轻时投保,年老时可作为养老规划,确保晚年生活安康无忧,这类保险产品价格会高一些,因此适合经济预算比较充足的家庭投保。


  3、生死两全险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若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期满保险金。这类保险产品既保生也保死,一张保单可提供多重保险呵护,投保十分划算。


  4、生存保险


  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保险公司不赔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这类保险产品只保生,身故不在保险范围内。



5.人寿保险是什么?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人寿保险交易中存在四种法律意义上的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险人通常是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同一个人。例如,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但如果张三的妻子李四经张三同意给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李四是投保人,张三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和投保人构成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另外一个重要的关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获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受益无法自行决定,而是被保险人选定,投保人若要变更或者指定受益人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而受益人则必须接受这个变化。

  人寿保险合同与其他保险合同一样,是一个指定承担风险的期限和条件的法律合同。在责任免除中约定了包括自杀条款在内的一些限制条款。自杀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投保后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两年)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多数人寿保险合同有一个观察期(通常也是两年),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期间之内去世, 保险人有一种法定权利决定是给付保险金还是退还保险费。



6.人寿保险的险种有哪些?

  传统人寿保险(以保障为主要目的),可以按生、老、病、死、意外分类:   死: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如: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   生/老: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如:两全保险中期满生存给付金、年金保险(养老年金)。   意外:以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为给付条件,如:人身意外险、旅行保险、交通意外保险。   病:医疗保险(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以赔偿/给付标准区分,分为两种:   一种为损失费用赔偿。即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如:医疗费用)赔偿。此类损失即使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同一损失,只能获得不超过实际损失/费用金额的赔偿。   另一种为给付金。即发生约定的事件后,即可以获得约定的给付金额。此类给付金,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同一约定事故(如: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约定给付条件),则可以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约定赔偿。   新型人寿保险(更加注重人寿保险的投资功能):分红型人寿保险,投资连结人寿保险   现在市场上买的人寿保险产品,主要是以上各种基本保险产品的组合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



7.大家人寿保险公司可靠吗?

可靠!1.大家人寿保险于2010年06月23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大家人寿是大家保险集团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保险公司成立以来,在业界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在用户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保险公司值得用户信赖。

  2.其次,大家人寿保险目前已开业的省级分公司共计19家,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山西等,全国各主要省市地区开设分公司,用户投保后后期服务质量无需担忧。



8.中国人寿保险

得看你具体买的什么险种,如果是保意外伤害的,因疾病造成的医疗费用就不会赔偿,相反因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就可以赔。你应该把当时投保的存根和资料找出来,看详细了是保的啥,人寿保险险种太多了,这么问说不好。找出投保资料就去保险公司问,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答复。其实自己也能看明白,上面该有保险责任的,但你这种应该属于学校的团险,保额该不会很高,具体还是先把票据找出来问问吧。不要着急。



9.人寿保险是不属于社会保险?

人寿保险肯定不属于社会保险。

原因有几个方面

第一,人寿保险纯粹是商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人寿保险公司强调的是参保。支付待遇都可以办理,但是人寿保险公司他强调有利润。才能够支持这个公司长期坚持办下去。

第二方面,社会保险它是国家法定规定的。所以保险制度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缴纳了社会保险,以后肯定有一份社会保险的待遇,可以放心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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