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20] 8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22年及以后年度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下简称“资格认证”)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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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认证的对象
(一)在我市社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代管的省森工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在我市社保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病残津贴的人员。
(三)在我市社保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二、资格认证的时间
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自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即须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月截止时间内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全年均可认证。
三、资格认证的方式
(一)手机自助认证:
下载“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掌上12333”手机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自助认证,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适用所有的待遇领取人员)。此外,四川在重庆居住人员可登陆"重庆掌上12333"手机APP,重庆在川人员可登陆“四川人社”APP、“川渝人社合作服务专区”中的“养老、工伤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认证;居住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其中,“四川e社保” 操作方式如下:
第一步,手机应用市场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四川e社保”进行安装;
第二步,安装完成后打开“四川e社保”选择“参保人”;
第三步,点击“待遇认证”,输入退休人员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
第四步,进入认证详情页面确认信息、输入家庭住址等信息后点击“提交认证”;
第五步,同意人脸识别,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眨眼、摇头、张嘴等) ;
第六步,页面提示认证成功即可。
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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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线下认证:
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就近的乡镇(街道)、社区的社保服务窗口就近认证;高龄老人或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人员可向居住地村(社区)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由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认证;异地、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居住人员需将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定居地我驻外使领馆(办事处)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四、资格认证的资料
通过线上自助认证的人员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通过线下认证的人员须出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五、资格认证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认证须填录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应详细、准确、完整。
(三)超过12个月认证周期未进行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待遇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并进行补发。
(四)丧失待遇领取资格(死亡、失踪、服刑等情形)的人员,家属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定期待遇停发手续。冒领定期待遇是违法行为,除按规定追回外,还将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六、政策宣传咨询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825-12333
(二)市社保局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热线:5863200 、5863209、5822378
(三)各县(市、区)社保局(中心) 服务热线:
船山区:5183713(企保)
5185255(居保)
安居区:8388751(企保)
8667685(居保)
蓬溪县:5392992(企保)
5430736(居保)
射洪市:8138008
大英县:7822569
遂宁经开区:2328990
遂宁市河东新区:2910039
遂宁高新区:3181577
来源: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编辑:张霁雯
责编:李 柳
编审:陈 艳
终审:李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