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社保有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前面的文章基本都和大家介绍了前四险的一些情况,今天我们专门来讲一下生育险。
了解下社保里的生育保险是什么,怎么缴费,怎么报销,产假怎么计算,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等问题。
夫妇双方中有一方有参保的的准妈妈和准爸爸们了解一下哦~
1、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社保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
2、生育保险怎么交?
1)参保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女职工还是男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2)怎么缴费
生育保险费完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
缴纳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政策不同而不同,例如:
-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3、什么时候可以用生育保险?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
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城市要求连续缴纳一定时间,而有些城市要求没那么严格,只需要累计缴纳一定时间就可以,福利好的城市则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例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可以拨打社保局热线12333问清楚。
4、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对我们最好的待遇当然就是产假了。
产假计算: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 要注意的是,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周六周天和法定节假日。
5、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和领取哪些费用?
一般来说,生育险可以报销和领取以下四个方面的费用:
- 生育医疗费
- 生育津贴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的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所以单位交纳的社保生育险基数越高,最终领的生育津贴就越高。
如果你看得一脸懵逼,举个栗子:
员工玲姐正常婚育,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女儿,社保缴费基数按4500计算,咱们来算一下:
- 假期天数=98+30=128天
- 生育津贴=4500÷30×128=192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以上为生育险一般可以领取的费用,不同城市还可以领取其他费用,例如广东省的参保职工还可以领取以下费用:
1)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2)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6、怎么报销?
1)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2)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写在最后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这条规定说明生育险是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不缴纳是违法的!
但实际中,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希望广大职工入职前提前留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所以夫妇双方中主要有一方缴纳了社保,满足享受待遇的要求就可以使用生育险!